合作社章程怎樣寫
合作社章程怎樣寫
合作社章程是合作社在法律法規和國度政策規定的框架內,由本社的全體成員根據本社的特點和發展目標制定的,并由全體成員共同遵守的行為準則。制定章程是合作社設立的必要條件和必經程序之一。章程必須經全體設立人一致通過才能形成。章程應當采用書面形式,全體設立人在章程上簽名或蓋章。
根據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排名較好二條規定,合作社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:
(1)名稱和住所。
(2)業務范圍。
(3)成員資格及入社、退社和除名。
(4)成員的權利和義務。
(5)組織機構及其產生辦法、職權、任期、議事規則。
(6)成員的出資方式、出資額。
(7)財務管理和盈余分配、虧損處理。
(8)章程修改程序。
(9)解散事由和清算辦法。
(10)公告事項及發布方式。
(11)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。
實踐中,應立足本合作社實際情況,參考農業部頒布的《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章程》制訂本合作社的章程,但不能照搬照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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